201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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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面试考试按岗位采取现场面试(占4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整个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 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察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具有的相应专业资格证 书级别、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 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 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 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 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 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自《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提供档案者视 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本次禹城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 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禹城市教育局 0534-7266678
禹城市人社局 0534-7365928
原标题:禹城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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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