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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16年招聘教师编制人员公告

2016-06-18 luck_lee1101


  3.应聘人员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4.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复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 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 则在应聘该岗位的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

  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原件。

  八、监督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518-85822779
九、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218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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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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