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luck_lee110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并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公开 招聘专业教师8名。具体《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学段须为同一专业大类。
4.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方式
(一)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报名现场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6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 审查登记表》2份,加贴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学校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6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领取到的出示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出具的“2016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⑦应聘岗位所须相 关资格证书及个人的其它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往届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⑦应聘岗位所须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的其它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⑧个人近 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应聘岗位所须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的其它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须的相关资格证书和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务部出 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