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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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及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汽车工程类、艺术设计类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电子商务类、会计类、软件技术类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成绩占60%。
2.汽车工程类、艺术设计类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
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笔试、面试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 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 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
69851006,联系人:韩老师、曹老师、何老师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纪检监察处:69851000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83732198
原标题: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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