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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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发展,合肥六中、八中拟向全国公开选聘5名优秀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条件及岗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专业功底深厚,教学、教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三、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2016年7月18日至7月29日(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8: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 料(含特级教师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分别到合肥六中(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397号合肥六中行政楼5楼校办)或合肥八中(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1688号合肥八中行政楼9楼校办)现场报名。岗位报名合格人数 须大于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合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在合肥教育网 (http://www.hfjy.net.cn)、合肥六中网站(http://www.hflz.com/)和合肥八中网站(http: //www.hfbz.net/)公示。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会同合肥六中、合肥八中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 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 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六中、合肥八中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