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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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在原陕西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的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古都——西安,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学校教师教育类专业齐全,形成了以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贯通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为基础教育 和学前教育培养了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2013年,学校成为陕西省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唯一试点院校。2014年,学校被陕西省确定为陕西省 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为适应学校学生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省内外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专业需求 | 数 量 | 要 求 |
辅导员 | 相关专业 | 8 | 中共党员;博士或优秀硕士研究生(男性优先)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
3.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在社会实践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优秀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应聘人员报名相关表格或在人事处网页招聘报名系统直接填报,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 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填写《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到指定的教职工招聘邮箱或在招聘报名系统直接提 交。
2.学校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一周之内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3.接到学校通知的应聘人员,请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连同以下应聘材料一起向学校人事处递交。
应聘材料内容包括: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提交《人事代理应聘登记表》,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附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4)其他技能、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中共党员关系证明。
4.由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实施考察。考察由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及基本资质审查等部分组成,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情况及综合素质。(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经学校考察研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其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凡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6.通过上述考察程序的人员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纳入省直事业单位编制,硕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