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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纪律及监督

2014-04-18


一、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违纪行为及违纪处分

  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招聘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三)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四)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在此,欣瑞教育提前预祝,考生能顺利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如果有什么问题欢迎你的来电4006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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