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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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发 〔2014〕30号)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6年共招聘高级中学教师3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 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具体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体专业和岗位条件见附表;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8月15日。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