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luck_lee1101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从我校2017届本科生中选拔15名优秀毕业生,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形式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以下简称“推免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说明
1.已确定的“推免辅导员”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体岗位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安排。
2.已确定的“推免辅导员”不得参加当年的毕业生择业、其他学历考试、报考公务员等相关就业安排。
3.“推免辅导员”在保留入学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期间,按学校同类人员进行管理,并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和学生工作部对“推免辅导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有违纪现象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的入学资格,由其自主择业。
4.“推免辅导员”工作期满两年时,须由所在单位做出业绩考核和工作鉴定,考核合格并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5.“推免辅导员”在全职工作第二学年的7月份,与学校解除聘用合同,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
6.“推免辅导员”全职工作期满,学校择优选拔部分人员在研究生一年级和二年级期间以兼职辅导员身份从事两年学生工作,工作补贴参照“三支一辅”中研究生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相关办法落实。
7.“推免辅导员”在研究生一年级期间享受学校一等奖学金。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第一年工作考核合格的,如未获评该学年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补足至一等奖学金。
8.“推免辅导员”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在选拔研究生学历辅导员时,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的“推免辅导员”优先考虑。
二、组织领导
1. 根据学校安排,成立“推免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选拔、考核工作。推免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担任,成员包括学工部、研工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推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2.“推免辅导员”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推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统一面试、考核。
三、推荐条件
“推免辅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符合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在读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从事学生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副班主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4.四年制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五年制学生前四年综合测评,班级或专业排名在前60%;英语成绩达到国家CET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与此水平相当,艺术、体育专业不作要求;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6.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四、选拔程序
1. 请各学院在学院毕业生中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2.各学院根据选拔人员的要求确定本学院的初选名单,组织推荐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初选时务必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拔,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3.推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选拔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选拔确认,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推免辅导员”推荐人选名单。
4. 获得“推免辅导员”推荐资格的人员,须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学术型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报名、复试与待录取确认、网上缴 费、照片上传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