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 钟,分值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当日时间安排为:
上午:08:30—10:00 《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综合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5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免笔试的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需面试岗位报考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 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别采取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面试实施方案中公 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入围人员、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5)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监督电话:0550-2130611、0550-3023657)。
2015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1 | 1 | 内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2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3 | 1 | 妇产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4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辅导员) |
2015005 | 1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6 | 1 | 舞蹈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7 | 2 | 财务会计教育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8 | 1 | 康复治疗(或骨伤)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 |
2015009 | 1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