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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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省教厅(川教资〔2016〕04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权限和范围
认定范围:户籍在东坡区行政区域内人员。
认定权限:负责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月31日(工作日内:8:00-18:00)。
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了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
(二)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时间:2016年10月17日—28日.
体检地点:眉山市三医院。
注意事项:1.必须空腹;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院的体检证明现场确认时均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1日
2.现场确认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眉山市东坡区育才东街208号203室)。
3.现场确认个人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单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中师及以上学历(限师范类专业);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