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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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含现场确认审批时间),无法查询学历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9、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由认定机构发给《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发至鼓楼区教育局;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0、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一份(或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2、参加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相应层次学历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备注:
①以人事关系在鼓楼区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4项材料要求;
②以户籍在鼓楼区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5项材料要求;
④第10、11、12项材料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其中符合要求的一项即可;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逐份左侧装订并与其他材料分开提交)。
四、体检
1、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鼓楼区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人员。
2、时间:体检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受理凭证,不再另行通知。
3、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26号,下同)。
4、注意事项:体检无须空腹;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的有关部门(学校)要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
5、体检流程:申请人请随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及鼓楼区教育局领取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先到登记收费处缴费领取指引单,然后到各科室检查,检查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总检室。体检报告统一由医院送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6、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7、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8、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9、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五、其他事项
1、经认定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于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受理凭证和身份证到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由申请人本人依法提出申请认定。
3、申请人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但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目前我区未收到有关收费标准的文件,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不收费。
5、鼓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正常工作日)。
原标题:鼓楼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