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9
xredued04
(2)教育教学的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尊重学生的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维护学生权益的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