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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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将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相应认定机构。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17年3月29-31号提交材料地点:冠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冠县育才路北首)。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后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要求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装订无效);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科,所提供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上所传照片一致。
(6)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公章且认定合格。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
(9)质量较好的纸质档案袋,上面写清本人姓名,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四)组织认定。由认定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五)证书发放。请在5月下旬关注冠县教育信息网公告。
咨询电话:5286829
原标题:(政工科)冠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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