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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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进行考试。考试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两个环节,各占总成绩的50%。两个环节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专业知识考试×50%+综合能力考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对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实践教学能力、课程建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考量;综合能力考试主要采用结 构化面试方式对职业认知能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相关素养、职业生涯规划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考量。应聘人员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以电 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学校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体检由学校负 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因体检、考察和公示 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 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0518-8598501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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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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