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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18-06-05 xredued01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5月31日至6月11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cqlj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cqljgz/czsm.doc)。

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8年6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一字不差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名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8年6月12日前提出初审意见。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8年6月13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4.关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的说明。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6.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6月20日前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公布。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公开招聘的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6月20至6月21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

公开选聘、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事宜登录两江新区网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学校一楼博雅厅(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81号,轻轨3号线金童路站往鸳鸯方向前行约1公里右转人行天桥旁)。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身份证、网上报名信息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以下材料:

1.第一、二类:公开选聘、考核招聘岗位。

需提供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职称证,或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

2.第三类:公开招聘岗位。

(1)国内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国内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境外留学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仅公招英语学科提供)和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凡以上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还需在体检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以上现场资格复审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各类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资料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两江新区事业单位招(选)聘考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考试考核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第一、二类招聘方式)考试为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公开招聘(第三类招聘方式)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开招聘人员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分值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2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可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面试)采取教学片段展示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可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为1:3,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该项笔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内容等信息初定于6月20日前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公开招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专业科目测试(面试)1:3比例的,则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未达到1:2比例参加考试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岗位,若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出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情形,则参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本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且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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