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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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查询。
拟聘人员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拟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51527870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巫溪县2018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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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8年第三季度巫溪县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