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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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溧阳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19)87269151。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2月21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8日9︰00起在(gkzk.liyang.gov.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31日(周一)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准考证号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在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由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范围为所报考的相应学科、学段的教材。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公开选岗。选岗由拟聘人员凭综合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依次进行,综合成绩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选定后不再变更。
六、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与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由溧阳市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聘用后到学校工作。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7228084(教育局)、87269151(人社局)。
网报技术咨询: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溧阳市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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