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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遵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5-03-20 xredued04


三、认定阶段(2015年6月1日-7月5日)

1.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5〕58号)文件的总体安排,全省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5年7月10日前结束。请各县、区(市)教育局认真组织好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资格复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日,复查结束后将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 “2015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具体的测试工作安排。(网址:http://www.zyiedu.cn/ )

4.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时间原则上定为2015年6月27-28日(非国考人员)。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20日-22日查询“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 -“2015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zyiedu.cn/)

5.取得国考合格证书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在非国考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完成后,与非国考人员一起编号并以县为单位统一发放。

四、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1.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2.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省教育厅黔教发[2002]3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4.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师范教育类、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县教育局、汇川区教育局于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5.其他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为加大毕业生就业力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6月15日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符合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于少数未能及时申请认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一起认定)。

五、其它事宜

1.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贵州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5月25日-6月8日;第二次为7月6日-20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机构在申领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2. 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和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幼儿园转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市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县、区(市)教育局须及时通知本县各学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为适应“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要求,我省部分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岗位工作,2014年省教育厅已组织这部分教师参加了幼儿教师资格“两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学)的培训和统一考试,对取得省教师资格“两学”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转岗教师,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尽快组织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按时上报认定情况

各县、区(市)教育局须认真做好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并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杨依军、田小东 电话28252110。

4、信息查询

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网址:http://www.zyiedu.cn/)

原标题: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遵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单

3.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认定流程

4.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

点击下载>>>

遵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所有附件包

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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