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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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从教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近两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三、其他事项
1.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材料齐全即可视为审查合格,不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将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德阳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的名单、时间、地点、测试内容等有关信息可于5月中旬咨询工作人员或登录德阳教育网(www.dy-edu.cn)见公告。参加县(市、区)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信息可咨询各县(市、区)工作人员。
3.本次认定结束时间为7月10日 。
四、咨询电话
德阳市教育局 (0838)2514343 (0838)2502610
旌阳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8)2537080
中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0838)7251206
绵竹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3217262
广汉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5233104
什邡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8201525
罗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0838)3121597
原标题:德阳市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