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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教师招聘67人公告

2015-03-21 xredued04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应聘者笔试成绩(百分制,加分后,下同)须达到60分合格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聘用。

(一)笔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40%)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全省统一笔试。5月16日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公告、说明。

在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面试人选的具体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60%)

以现场说课、问题答辩为主要形式。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事宜将提前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说课课题由评委组按不同学科拟定,并由考生现场抽题。考生用60分钟现场撰写说课稿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说课。说课后,考生必须对评委组根据说课情况、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而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报考中学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员)、小学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员)岗位者面试只需进行上机操作技能测试(现场制作网页、进行网络配置,并回答3个专业问题)。

(三)补充招聘(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6月下旬,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按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列。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者, 经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考试总成绩,考生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洛江区纪检监察部门、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5-22630066

(四)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原标题:201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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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洛江区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情况表.xls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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