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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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共15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
2015年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招聘对象:
⑴中小学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⑵特殊教育(启智)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特殊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条件要求:
⑴专业对口,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⑵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岁,即1975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1.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实行定向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之比需达到2:1以上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予开考(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除外)。
2.采取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7- 15日(周六、日不报名)
(四)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六楼人事股(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五)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师)、5563073(张老师)。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①毕业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认定教师资格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验证可由省教厅出具,或自行到学信网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注: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学历验证、教师资格证。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
③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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