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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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即《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表格附后)。
⑺《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式一份,贴好照片。此表表格附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
⑻本人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供办理证书使用(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需修剪整齐,并在背面写上姓名和申请认定类别)。
2.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该成绩单由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签字并加盖鲜章。
⑵在相应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签字并加盖鲜章。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提交以下资料: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⑵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的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不用再提供实习鉴定(一式一份)。
6.申请人应打印一张网上报名成功的页面带到现场确认点进行填报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初审档案合格后,按政策需缴纳测试费的人员,按200元/人交费。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相关事宜:
1.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信息将于4月初在“兴文教育网”上公布,请随时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2.普职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信息将在“宜宾教育网”上予以公告,请大家随时查看(预计说课时间:5月16日—5月17日)。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用的照片必须为同底照片。
(三)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申请条件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四)关于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我局会及时在“兴文教育网”上向社会发布信息,请密切关注。
(五)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具体要求以宜宾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准,详见“宜宾教育网”公示公告栏。
(六)若有疑问,请浏览“中国教师资格网”、“宜宾教育网”“兴文教育网”或咨询兴文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人事师训股,咨询电话:0831-8835037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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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doc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