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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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信息应规范填写或选择相应选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8.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9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内容、时间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见附件2)。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时间定于2019年5月18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定于2019年5月27日前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凡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定于2019年5月28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