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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季湖北荆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3-24 xredued04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1〕18号)及《关于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荆州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荆州市及各县(市、区)且志愿申请上述教师资格之一者,均可申报。

二、网上报名时间

4月20日8:00——4月30日24:00

注:请申请人不要把网报时间集中在最后一天,以免申报操作过多造成系统故障。

三、网上报名(第一步)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应申报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荆州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相应的县市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务必根据各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以及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户口所在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

7.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3”格式,正反面打印2份上交。

8.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四、现场确认(第二步)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5月8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各县(市、区)教师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

荆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8259805

长江大学继教学院培训部:8067233

荆州区教育局人事科:8497050

沙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4313737

江陵县教育局人事科:4152017

公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5235109

石首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7299233

松滋市教育局师职成科:6221827

监利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15727162378

洪湖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2437873

4.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报系统“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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