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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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完整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盖章);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幼儿园、语文类别需二级甲等或以上标准;其他类别需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
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和非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
⑨各现场确认点或认定机构核实相关材料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二维编码学历认定书、劳务合同等)。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
经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各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一律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系统”,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体检(第三步):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指定体检医院,申报人(申报幼儿园、初中、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在县、市、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审批、制证、发证(第四步):领证时间由各级认定部门另行通知。
七、其它说明
1.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必须为同底照片。
2.档案袋封面(附件1)、《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要求用A4纸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用A3纸正反面打印(在线打印)。
3.各种原件的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非师范类)、学籍档案(师范类)、教学实习档案(师范类)顺序装订好,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纸质档案袋由申请人自行购买,要求在档案袋上贴上封面,并填好相应栏目,封面样本见附件1)。
原标题:荆州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