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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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位于洛江区安达路旁,紧邻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是洛江区人民政府与泉州市教育局合作创办的市办区属全日制公办小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2015年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5名,具体岗位见《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洛江区万安片区的在职公办优秀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201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
(二)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师范类院校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小学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小学教师(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缴交社保):
(1)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3)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特级教师、“小中高”教师,或者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含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称号之一,或者任教学科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优质课(现场课)、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4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办公室(地址:洛江区安达路医高专旁)。联系电话:28565551 、22787832。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从泉州市实验小学网站www.qzsx.com或洛江区教育信息网www.qzljjy.com下载),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
3. 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4.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教师应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职称、人事代理、社保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