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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四川新津县教师招聘61人公告

2015-03-26 xredued04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按面试总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考核由新津县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新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6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新津县纪委 (028-69704444)。

咨询电话:新津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2511600)

新津县教师管理中心(028-82517033)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成都新津人才网(www.cdxjrc.com)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xjhrss.gov.cn)

原标题:2015年4月新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津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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