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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5-03-27 xredued04



4月24日下午: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美术学院

4月25日上午:教育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4月25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4月26日上午: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信息与技术学院、研究生

4月26日下午:体育学院、文学院、非师范生

4月27日上午:文理学院

4月27日下午:文理学院

4月28日:文理学院

七、确认时申请人须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两份(8开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再另交一张二寸和一张小二寸登记相片,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底);

(2)成绩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

(6)专升本的师范类学生要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下载16开纸打印),学院盖章。

(8)《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6开纸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贴的照片要盖骑缝章本学院的。),到校医务室体检。

(9)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申请材料,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两次申请教师资格。)

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请申请人认真查阅鄂教资[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如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可以在网报时电话咨询6352843(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如果申请人因师范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不清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不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原标题: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学工处

后勤集团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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