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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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具体分值如下:
1年→1分 11年→16.0分 21年→31.0分
2年→2.5分 12年→17.5分 22年→32.5分
3年→4.0分 13年→19.0分 23年→34.0分
4年→5.5分 14年→20.5分 24年→35.5分
5年→7.0分 15年→22.0分 25年→37.0分
6年→8.5分 16年→23.5分 26年→38.5分
7年→10.0分 17年→25.0分 27年→40.0分
8年→11.5分 18年→26.5分 28年→41.5分
9年→13.0分 19年→28.0分 29年→43.0分
10年→14.5分 20年→29.5分 30年→44.5分 ……
以上三大项加分材料,迟交或漏交的,超过报名期不予更改。
加分情况于2015年4月17日在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7天,对加分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4月23日前向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书面提出,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人员共同核实。逾期不提出的,不再给予办理。
(三)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1. 笔试总成绩高者;2.《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3.学历(学位)高者;4.职称高者;5.教龄长者;6.所获荣誉加分高者优先;7.以上 均相同的,领取有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者优先。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 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 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对计生、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从严考察,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 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按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及玉州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选岗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时,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成绩同分处理办法顺序优先选岗。
十、审批、聘用及有关待遇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审批表》报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 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 (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监督
此次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089060(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2294166(玉州区教育局纪检组室)
0775-2086898(玉州区人社局纪检组室)
原标题:2015年玉州区教育局从原身份为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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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玉州区教育局从原身份为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辅人员计划表.xls
玉林市玉州区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