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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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确认。
1.黄梅县正式教师在现场确认时间前将必要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规定的其他材料交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由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安排专人带好原件、复印件统一到教育局现场确认。
2.社会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本人到教育局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现场确认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类型 | 2011年级以前入校师范类 | 须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类 | |
相同材料 | 证件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 ||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 ||
表格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 |
思想品德鉴定表 | 思想品德鉴定表 | ||
体检表 | 体检表 | ||
照片 | 1寸照片2张 | 1寸照片2张 | |
不同材料 | 毕业生档案原件、复印件。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 |
实习鉴定表(在岗教师不需提供鉴定表) |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网上申报后自行导出打印。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在黄梅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mxedu.com/)下载,须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签字盖章。
③《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黄梅教育信息网下载,在黄梅县中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现场确认前,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做好准备。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完整纸质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发放证书
申请人凭受理凭证及身份证在黄梅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办公楼三楼)领取,如代领需提供受理凭证及委托人和被委托者身份证复印件。
在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0713-3326782
原标题:2015年黄梅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