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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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时间
1.春季
(1)认定工作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3日;
(2)发布认定通告:4月10日之前;
(3)网上申报时间:4月20日8:00—4月30日24: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现场确认时间:4月28日—5月8日(有效工作日)。
2.秋季
(1)认定工作准备阶段:9月11日—9月18日;
(2)发布认定通告:9月18日之前;
(3)网上申报时间:9月21日8:00—10月9日24:00;
(4)现场确认时间:10月9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上交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春季5月22日前,秋季10月28日前)到荆门市教育局。
二、认定权限及证书发放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区教育局认定。证书发放由掇刀区教育局负责,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证书发放时间确定。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附件4);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要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的报刊上的、自刊登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申请换发的,需上交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教师管理科:刘 伟(0724-2441101)
原标题:掇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掇刀区教育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