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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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对报名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
3、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如实填写。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纽关闭系统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网报现场确认:
1、春季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4月24日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9月29日
(春秋季现场确认均不包括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点:a、西宁市城北区教育局(负责辖区申请幼儿园及初级教师资格认定人员);b、青海大学(青海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及初级教师资格人员);c、西宁市第一职业学校(西宁市第一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d、青海大学昆仑学院(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及初级教师资格人员)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a.《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打印);
b.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打印);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g.非师范类人员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h.小二寸数码照片4张(照片后面写上自己的姓名、学科)。
以上各类表格及复印件(采用A4纸张复印)均为一式两份,申请人所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网上报名所传送的电子照片一致。
2015年青海大学、西宁市第一职业学校现场确认请与本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处室联系。
(3)体检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需参加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现场确认点发布的“公告”。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现场确认通过、体检合格的非师范类申请认定人员到指定的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抽签,参加由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核查、录入、认定。(6月18日至6月24日)
(6)颁发证书。6月25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西宁教育网”上公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注:2014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青海大学、西宁市第一职业学校、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与本校专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处室联系,确定相关事宜。申请人员在同一年只允许申报一种级(类)别的教师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取消其当年申报认定资格。
(五)申请任教学科
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幼儿园:学前教育。
(2)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3)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城北区教育局 联系人:吴 君 联系电话:0971-5507520
青海大学 联系人:李增德 联系电话:0971-5315060
西宁市第一职业学校 联系人:杨丹慧 联系电话:0971-5564006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联系人:李本峰 联系电话:15209718372
原标题:2015年城北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