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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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必须在2015年4月16日至5月1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5年5月11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龙陵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由龙陵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⑺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我省进行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仍需参加我省组织的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考生由龙陵县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符合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考生由保山市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在现场信息确认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的有关规定,非师范专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联系电话
保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0875-2122926
龙陵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5-6123414
特此通告
原标题:龙陵县教育局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龙陵县教育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