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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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瑶海区辖区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 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 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其它
补办教师资格证,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开发行报刊上证书遗失声明原件(自刊登之日起满一个月)。
六、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瑶海区受理点: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组人科9楼907室。
电话:0551-64490192
新站区受理点: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组人科9楼907室。
电话:0551-64490192
原标题:2015年瑶海区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20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