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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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1寸照片一张(与网报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牛皮纸档案袋、《2015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或《2015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者)一张并贴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
10、社会人员户籍在我区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区的,须提供由区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上资料,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所有材料均按资料袋封面排序装订并放入贴有《2015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或《2015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的牛皮纸档案袋。
六、相关注意事项
1、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注:体检时请按申请种类带相应体检表和身份证,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生理期体检,体检必须是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承诺书上必须亲笔签名。
4、申请人提交资料时,除表格中贴的照片外需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半贴在申请表右上角。
5、东湖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5楼1505办公室。联系电话:67880466,联系人:余老师。
原标题:东湖高新区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