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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研员招聘18人公告

2015-04-11 xredued04


五、考试办法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采取“履历业绩评审+面谈”的考评形式;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按照“面试+技能测试”的考评形式。

(一)履历业绩评审

按照招聘岗位类型,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初步人选1:3比例评审推荐初步人选进入面谈,并列第3名排序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谈。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足3名的,需获得评审组三分二以上推荐票方可进入面试。评审排序不带入面试成绩。面试名单在学校网页上公布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二)面谈

1.时间地点:暂定2015年6月,旗山校区(地址:福州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具体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通畅,以便我校及时联系。

2. 拟聘人选确定方式:采取面谈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素质、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以及对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按照面谈结果排序及评审意见决定拟聘人选。对于该岗位仅1名应聘人员的,需获得评审组三分二以上推荐票(即5张票)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三)面试、技能测试

1.时间地点:暂定2015年6月,旗山校区(地址:福州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具体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通畅,以便我校及时联系。

2.考试及成绩计算办法:

(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教师岗位采取面试(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说课、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非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最后综合成绩。

(2)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专栏上公布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名单。

(3)面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根据学科岗位数的1:1比例按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技能测试,按加试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原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全部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毕业院校和就业部门盖章)。报名条件中有需要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有关工作经验证明。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道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咨询和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邱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10005,电子邮箱:mjszzp@163.com

(二)监督电话: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0591-23510115。

原标题: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教研员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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