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xredued04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我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是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体现本人参加教育实践环节的鉴定表复印件(成绩表和鉴定表复印件都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体检表一份。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成功后在工作人员处领取体检表一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当场交给现场确认的工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需贴在体检表上,1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统一采用A4纸。
3.认定机构审查
(1)审查核对申请人网上报名资料和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确认工作。
(2)安排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到我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可免于测试(所学专业和考试学科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安排以全椒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4.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5.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原标题:全椒县2015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全椒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