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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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交以上材料时,第(1)(2)两项材料务必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系统中直接下载打印,除第(1)(2)(5)(9)四项材料和相关证书原件外,请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2.现场确认点
黄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2527706)
屯溪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2596226)
黄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8530277)
徽州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3511387)
歙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9815)
休宁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7516179)
祁门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4512266)
黟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5526107)
(三)资格认定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工作,并通过各级教育局的门户网站公布资格认定结果。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提醒事项
整个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各级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发布通知公告,请各位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并严格按照通知公告要求操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市或相应的区、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进行咨询。
原标题:2015年春季黄山市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公告
黄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