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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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以确保能够在网报时限内正常登录认定申报系统及时更正错误信息;
(3)正确填写个人经常使用的电子邮箱,以作忘记登录密码时找回密码之用;
(4)严格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规范上传照片;
(5)仔细核对所填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6)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祁门县教育局。网上申报结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达祁门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黄山市教育局”。网上申报结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达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于2015年5月19日—5月2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正常工作时间前往祁门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据实规范填写,务必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两份,须本人在表中指定位置亲笔签名。在表中粘帖相片处粘帖与网上申报时提供的电子相片同底的二寸普通相片,如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已打印出相片,请使用与网上申报时提供的电子相片同底的二寸普通相片在相应位置进行覆盖粘贴,切勿使用打印的相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严格按照该表下方文字说明据实规范填写,须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处于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下同)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一份。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如期取得合格学历证书),即使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其它各项环节,亦不能够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式一份,此表在现场确认时到祁门县教育局领取,并由祁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提交与网上申报时提供的电子相片同底的普通相片一寸二张,使用铅笔在相片背面署名,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9)申请人提交以上材料时,第(1)(2)两项材料务必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系统中直接下载打印,除第(1)(2)(5)(9)四项材料和相关证书原件外,请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2.现场确认点
祁门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4512266)
(三)资格认定
祁门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工作,并通过祁门县教育网公布资格认定结果。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祁门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提醒事项
整个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祁门教育网上发布通知公告,请各位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并严格按照通知公告要求操作。
原标题:2015年春季祁门县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公告
祁门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