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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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提交的体检表的要求见本公告第三项第二条第三款。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见本公告第二项第五条。
(7)教育教学能力有关材料。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无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
非国考申请人员中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交“两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非国考申请人员中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书),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已毕业人员)印章。
非国考申请人员中师范类专升本毕业生(即专科、本科均为师范类),专科段修学过教育学、心理学的,本科段可以免修“两学”,但必须提交专科(师范类)毕业证书或专科段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学籍表复印件一份,由管理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8)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除市辖区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员均需提供。户口非本市的申请人员中,有编制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在编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9)2寸照片1张。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和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四)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审查认定
八公山区教育局将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国考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以及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的申请人员等,均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人员中,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在5月12日现场确认材料合格后,当场领取测试的课题范围。5月21日进行测试,测试形式为书写“教学设计”和“无生上课”,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上课顺序和具体课题内容。在测试前1周通过八公山区教育局网站通知测试地点和相关安排。
(五)公示结果
5月底前,八公山区教育局网站将公示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认定结果。
(六)颁发证书
6月25日—30日,认定通过的人员到八公山区教育局政秘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
3.受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八公山区教育局(八公山区蔡新北路)
网址:http://www.bagongshan.net
报名咨询和现场确认电话:0554—5629055
现场确认地点:八公山区教育局政秘科(八公山区蔡新北路)
4.体检医院
淮南东方集团总医院(原淮南矿三院)体检中心
地 址:田家庵区洞山老龙眼(26、30、31、127路公交车直达)
联 系 人:樊忠胜(0554—6895218,6895235,体检中心)
原标题:2015年八公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八公山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