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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普洱市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公告

2015-04-20 xredued04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参加并通过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单科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4月15日

—5月14日(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8:00,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逾期将不能进行申请、认定;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而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5月15日下午

17:00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六)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电话:2138573

思茅区教育局电话:8888061

宁洱县教育局电话:3236575

墨江县教育局电话:4232870

景东县教育局电话:6221820

景谷县教育局电话:5118662

镇沅县教育局电话:5813451

江城县教育局电话:3723330

澜沧县教育局电话:7233090

孟连县教育局电话:3025978

西盟县教育局电话:8342037

普洱学院电话:2307782

原标题:普洱市2015年公开面向社会人员认定

普洱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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