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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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5]9号《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6号《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5年做好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按《江西省2010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执行。
二、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按照赣教师字[2015]6号要求,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基于计算机的考试办法。具体事项详见《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考试报名参照公务员招考办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合格后,在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教师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或填报虚假信息被取消认定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4月20日—5月5日
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采取“属地化”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申报教师资格审查及认定。
(2)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0日8:00—18日17:00
报名网址: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
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
(3)普通话测试:
无此项证件的,可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办理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的集体报名,由市语委办组织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颁发等级证书。具体培训测试收费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洪价费字[2001]53号和洪价行字[2003]16号文件执行。
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本人持身份证件,前往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进行现场报名。
地点: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南昌市广场南路156号南昌电大院内),电话86228879,联系人:沈老师。
(4)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
1、高中及中职类于5月4日我局人事科初审,5月11日在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南昌市第二中学初中部红谷滩校区进行复审。
2、初中(5月20日—21日)、小学及幼儿园于5月22日在我局人事科审核。
(5)体检时间:1、高中及中职类于5月6日;
2、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类体检5月底。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测试证为准);
(7)召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6月28日;
(8)网上数据认定:7月18日前;
(9)发证:8月上旬。
四、现场提交材料: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携带《南昌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师范教育类)》(样表见附件三)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两栏双面打印,诚信承诺须本人亲笔签名,下同);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就读学校、任教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单位公章或党组织印章,下同);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全日制统招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等);
④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非全日制统招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间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
⑤体检表原件一份[体检医院由户籍所在地(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县区教体局指定,下同];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