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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龙湾区教师招聘46人公告

2015-05-09 xredued04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高专业等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试课成绩×30%。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仅对入围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行,考生需再次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择岗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教育网、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高中按成绩高低为序在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采用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择岗前公布)。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择定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同时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幼儿园)签订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拟聘用对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龙湾教育网、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本公告由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86966118

监督电话:龙湾区教育局监察室86387188

原标题:关于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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