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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邮电大学第一批招聘23人公告

2015-05-15 xredued0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一)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 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南 京邮电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二)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 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 通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本期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邮电 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 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866291

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6330

联系人:庄老师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原标题: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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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招聘教师岗位表

南京邮电大学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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