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编制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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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5-05-19 xredued02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优者(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本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0579-82283073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25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张海静、张韵雅

联系电话:0571-81952129、81952180

原标题: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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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xls

浙江师范大学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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