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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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合肥市包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

2015-05-27 xredued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5 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5〕145号)及《2015年春季合肥市包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的要求,经合肥市包河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下列拟通过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51-63357133。

发放证书:2015年6月23日(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领取),地点: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临时窗口,电话:0551-63357133。

附件1:非国考类拟通过认定人员名单.xls

附件2:国考类拟通过认定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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