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
2013年9月安徽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按照改革后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办法,将2013年12月31日为节点分为2中情况:
1、安徽省规定全日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直接进行认定申请,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学生,可以进行认定申请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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