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5
xredued01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天长市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天长市工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业课教师5名;部分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长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5年天长市工业学校、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农学专业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技术等级:汽车维修、加工制造、电工电子实训(实习)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有相应的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6. 汽车维修、加工制造、电工电子实训(实习)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本专业相关实践工作经历。
7.年龄规定:具体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