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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院校招聘38人公告

2015-07-11 xredued04


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

1.笔试。笔试由省人社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 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并由各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各单位的笔试成绩应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 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试讲。面试和试讲工作在省人社厅统一指导下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 试、试讲人员。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和试讲的时间、地点由组织实施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试讲人员需在面试和试讲前30分钟, 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和试讲成绩在整场面试、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试讲结束后1周内在各单位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 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 不再递补。

(五)公示。各单位拟聘用人员,经省人社厅人事处审核后,按招聘程序,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省人社厅成立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组成的纪 律监督组,对各单位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和督导。各单位也要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工会等部门组成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 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省人社厅人事处 0371-69690030。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055;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原标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院校2015年集中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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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院校集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15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院校集中招聘报名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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